那家馄饨店程复带我去过,地址很偏,他却轻车熟路带着我去了一次又一次。
我只觉得胸口闷得难受,固执的将那本小说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我从来不知道程复的爱可以这么炙热,也从来不知道他为了陈今安吃着过敏药将那只金毛养的圆润可爱。
他狗毛过敏,所以即便我再喜欢,他也只是吐槽一句:“脏死了,有什么可喜欢的。”
然后不了了之。
真是讽刺,我陪了他五年,陪他抵抗住家里的施压,陪他实现梦想,陪他从小小的实习生成为现在赫赫有名的程医生。
为了他放弃开工作室,离开呆了二十年的南城陪他来西市打拼。
而陈今安只是站在那里,就已经赢了。
程复回来时,身上染了酒气,衬衣领口凌乱,上面的口红印醒目显眼。
像是在宣示主权。
我的心里像是突然被泼了一盆冷水,久久缓不过神来。
“知夏,今安说想吃城南的那所馄饨了,你去买一份送给她。”
“还有,她不喜欢放葱花香菜,记得要鲜肉的,其他的她不吃。”
“你知道她家里在哪......”程复依旧喋喋不休,往常这个时候,我大概会同她大吵一架。
而现在,却觉得完全没有了必要。
是我奢求了不属于我的东西,现在也是时候该放手了。
“程复,我们分手吧。”
程复像是没听清我说了什么,停顿了一瞬,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。
“温知夏,你在耍什么脾气,不就是今天订婚宴没有顺利举行,至于生这么大气吗?”
“现在今安只是我的病人,你能不能别这么小题大做。”
“再说了,我和今安青梅竹马,要是我们真的有什么那还有你什么事。”
“你今天去了哪。”
程复皱眉,烦躁的将领口处的纽扣又往下解开几颗。
“当然是在医院为今安检查病情。”
我苦笑一声,打开微博。
“程复,你说谎能不能打一下草稿。”
程复明显有些心虚,说话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几个度。
“温知夏,你真是无理取闹。”
程复摔门回了房间,微博上的热搜还在持续发酵。
更有不少网友扒出那家出版这本书的投资人正是程复。
评论区更是沦陷。
“我真是哭了,今安把程先生写进了书,程先生就默默为她出书。
双向奔赴的爱情我先磕为敬。”
“今安说过自己的梦想是能够出版一本属于自己的书,程先生就背着所有人为她实现了梦想。”
我看着这条评论发了许久的呆,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,恶心的想吐。
当年我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工作室,被程复极力阻止。
他说:“就你那破技术开什么工作室。”
“到头来还不是得求我给你擦屁股。
真是瞎折腾......”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,原来他也可以这样用心,这样小心翼翼。
我默默为这则评论点了赞,订了三天后前往南城的飞机。
拨通了那则熟悉的电话号码,“妈,我接受家里的联姻。”
我认识程复要比他知道的更久,久到可以追溯到一个乌云密布的雨夜,那天他撑了伞,拄着一根拐杖出现。
怀里抱着的是一只受了伤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