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宴成了一场闹剧。
傅宣意的鼻梁骨被打断。
她报了警,李老板喜提派出所一日游。
两人被商会除名。
这个李老板,做事狠辣不留余地,商会早就想将她排除在外,傅宣意这一出,算是瞌睡送了枕头。
隔天,我约了沈越。
几月不见,沈越的气色很差,头发都快到肩膀了也没修理。
大热的天,他穿着长袖,强撑着对我笑。
我掀开他的衣袖,被烟头烫伤的伤疤触目惊心。
尽管这一世他没有出面维护我,但还是被排挤、被霸凌。
“畜生!”
我忍不住骂,转而心疼地低声问:“为什么不来找我?”
沈越敛下袖子:“我不想给你添麻烦。
“而且,我还要在这个公司继续做的,不能把事情闹大……”
“为什么宁可被欺负也要继续留下?”我不理解。
他苦笑:“我已经三十多岁了,我……”
“三十多岁怎么了?”
我追着他问。
“三十多岁,你的人生才过了三分之一,还有将近三十年才能退休,你告诉我,三十多岁怎么了?”
沈越沉默了。
现在社会鼓吹三十五岁淘汰论,打工人过了三十就不能轻易换工作,到了三十五就没有上升空间,甚至会被优化。
三十五岁,被妖魔化,仿佛到了这个年纪,就应该认命,应该服从支配。
但在我看来,人到了三十五岁,有了一定的职场经验和社会阅历,变得更加稳重;身体器官也并未老化,仍可精力旺盛。
三十五岁,正是最好的年纪!
我递给沈越一杯果汁,认真地注视他的双眼:“沈越,我们不应该被年龄定义,更不应该被莫须有的大龄有罪论束缚。
“你只需要想,你想要的是什么。”
他的眼眶开始泛湿,晶莹的泪珠滚落。
“我……可以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