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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强匹夫李时庄邦谦完结文

大头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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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喂,帅哥,醒醒,别睡了,快醒醒!”“你……,你要干什么?”李时不自觉的咽了口唾沫,还没回过神来,就被对方那架式给唬住了,这个女人长得虽然还算不错,可也不带这么强势的啊!要知道李时虽然二十有三,但初夜一直尚存,怎么能受得了如此刺激。难道是霉运开始对桃花转向了?“干什么?”网吧主管见他一脸惊愕表情,还以为是在故意装疯卖傻,不由冷笑道:“同学,你交十块钱开一个小时的电脑,却在我网吧睡了一个晚上,现在都大中午了,你还问我要干什么?你到是蛮会享受的啊,还知道把门给插上,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双人间吗?如果个个都像你一样,那我们还要不要做生意了。”“啊!”听到对方激烈的言语,简直是天地反差,神经被刺痛,李时猛地甩了甩头。陡然,之前的春光不见了,眼前...

主角:李时庄邦谦   更新:2024-12-01 17:0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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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时庄邦谦的其他类型小说《最强匹夫李时庄邦谦完结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大头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喂,帅哥,醒醒,别睡了,快醒醒!”“你……,你要干什么?”李时不自觉的咽了口唾沫,还没回过神来,就被对方那架式给唬住了,这个女人长得虽然还算不错,可也不带这么强势的啊!要知道李时虽然二十有三,但初夜一直尚存,怎么能受得了如此刺激。难道是霉运开始对桃花转向了?“干什么?”网吧主管见他一脸惊愕表情,还以为是在故意装疯卖傻,不由冷笑道:“同学,你交十块钱开一个小时的电脑,却在我网吧睡了一个晚上,现在都大中午了,你还问我要干什么?你到是蛮会享受的啊,还知道把门给插上,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双人间吗?如果个个都像你一样,那我们还要不要做生意了。”“啊!”听到对方激烈的言语,简直是天地反差,神经被刺痛,李时猛地甩了甩头。陡然,之前的春光不见了,眼前...

《最强匹夫李时庄邦谦完结文》精彩片段


“喂,帅哥,醒醒,别睡了,快醒醒!”

“你……,你要干什么?”李时不自觉的咽了口唾沫,还没回过神来,就被对方那架式给唬住了,这个女人长得虽然还算不错,可也不带这么强势的啊!要知道李时虽然二十有三,但初夜一直尚存,怎么能受得了如此刺激。

难道是霉运开始对桃花转向了?

“干什么?”

网吧主管见他一脸惊愕表情,还以为是在故意装疯卖傻,不由冷笑道:“同学,你交十块钱开一个小时的电脑,却在我网吧睡了一个晚上,现在都大中午了,你还问我要干什么?你到是蛮会享受的啊,还知道把门给插上,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双人间吗?如果个个都像你一样,那我们还要不要做生意了。”

“啊!”

听到对方激烈的言语,简直是天地反差,神经被刺痛,李时猛地甩了甩头。陡然,之前的春光不见了,眼前的少妇穿着整齐,而且还很大方得体,哪还有什么光溜溜?

幻觉,肯定是幻觉。

李时顿时清醒了,连连陪笑道:“老板,对不起,昨晚玩得实在太累,一来就睡死了,你看我再补给你五十块钱行吗?”

不等对方回答,李时赶忙挑出了身上所有的钱,零零碎碎的拼了五十块钱递了上去。

这里包厢是十块钱一个小时,凌晨四点到十二点已经八个小时过去了,看到李时拿出的钱总共也就八十几块,主管少妇见他一脸的穷酸,又见他主动老实,倒也没有特意为难。

“看你也是初犯,这次就算了。”少妇接过钱神色缓和了不少,不由上下打量着他问道:“你还要续费吗?”

“哦,不了,我这就离开。”想到刚才那离奇的场景,李时哪敢再做停留,出了包厢,飞快的离开了网吧。

……

“我竟然能看穿网吧那个女人的身体,而且还一丝不挂,莫非这就是传说当中的透视?”网吧就在广南大学的北门,李时行走的步伐很慢,此刻他思绪万千,刚刚在网吧发生的事情总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
他是被那个女人叫醒的,按理说这个时候已经清醒了,又怎么可能再产生幻觉,要真是幻觉的话,当时那种感觉那么清晰,而且印象还是如此的深刻。

联想到昨晚的事情,李时看了看手上的戒指还在,接着又想到了那个白色的小石头,小石头在灯光下化成了雾气进入了他的双眼,当时李时还以为那是毒气,现在看来浑然不是那么回事,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的眼睛被白色雾气融入后发生变异了。

“要真是这样就好了。”李时喃喃自语,心中却有些期待起来。

被张小琳那个女人刺激得太深,身为屌丝的他实在是穷怕了,仅管他读的是国内一流的大学,可谁都知道他的学费都是拼凑借来的,眼看马上要毕业了,简历也早已投了N份出去,不是工资太低就是石沉大海,这个社会竞争太大,高级人才比马屎还要多,要这个时候拥有一种小说当中所说的牛逼技能,那不是大发特发?

想到这些李时再也按捺不住,马上就要试验一番,正当他聚起精神时,前方一个女人出现了。

这是与他同班的一个女生,叫梵露。

梵露是一个相貌十分漂亮的女孩,只是她一向很低调,平时穿着打扮也很保守,哪怕是炎热夏季也从来不穿短裙,这也就造成了别人对她身材评论的一种误解,什么胸围没有校花刘菲菲挺拔,屁股没有校花刘菲菲那么圆翘等一系列的话题,至于梵露的身材到底好不好也一直是个谜。

想要揭开谜团得有个高超的人才行,现在拿梵露试验正好合适,李时的目光立即就扫了过去。

谁说梵露的身材不如校花刘菲菲的,李时此刻恨不得把那些造谣的人全部痛骂一顿。虽然李时没正面接触过校花刘菲菲,可没吃过猪肉并不代表没见过猪跑,之前他还在梦中与之邂逅,现在拿两人相互对比,无论长相还是身材,李时都觉得梵露丝毫不比刘菲菲差。

只是刘菲菲是广南大学出了名的才女,不但美貌倾城,而且还很高调,听说她会全世界八种语言,最主要的是她还很富有,代步工具是全球限量级超跑玛莎拉蒂,比那些开奔驰宝马的二世祖高了N个档次还不止,有人说白富美根本不足以拿来形容她,只有‘女神’这个词才配得上她的称号。

不得不说,相对于有所了解的梵露来说,李时知道她在经济和成就上应该是不如刘菲菲的。

“李时,你愣在那里发呆干什么,能帮我个忙吗?”梵露走了过来,发现李时正怔怔的望着自己发呆,她不由喊了一句。在梵露的印象中,李时是一个老好人,专注,执着,不做作,而且学习成绩还很好,貌似还得加一点,那就是在他身上经常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。

“哦,好啊,要搬到哪里去,你把书给我吧!”确定自己有了透视的能力,李时心情大好,刚才他把梵露全身上下看了个通透,浑身正炽热着呢,现在对方马上就来求助自己,难道她是在暗示自己吗?想到梵露平时的低调,李时又摇了摇头。

“嗯,搬去公寓,我租的公寓就在前方不远。”梵露把书递了过去,指了指前方,边说边走。

李时捧着书与她并行,一路上心猿意马,时不时用那特有的透视能力偷窥一下美女,过往的行人,汽车,高楼墙壁等,只要是好奇的东西他都没有放过。随着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,双眼透视在他手里也越来越熟练,不知不觉间就练得收放自如起来。好比之前他要聚神费些力气才能透视,现在却是只要抬眼随意一扫,前方事物便无所遁形。

有了这种透视的能力,李时显得很是春风得意,他知道自己倒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。人家常说碰上死人能走好运,俗称走死人运,现在看来古人云,人可亦云啊!

“梵露,你把东西搬走,是准备要离开学校了吗?”

枯燥无味的走了一段路,眼看就要进公寓了,李时这才发现还有个大美女在身边,别人想和梵露搭讪还没有机会,自己怎么能放过这么好的一个交流机会。要知道,张小琳虽然长得还算可以,可跟眼前的梵露比起来连一根鸡毛都不如。要是能让梵露成为自己的女朋友,到时两人牵手搂腰的在学校操场走一圈,那还不雷翻一片人?

“先进去再说吧,这里是我和毛雪一起租的公寓,毛雪今天早班还没回来,我明天也要去上班,所以就先把东西搬过来。”单身公寓到了,来到501室,梵露拿出钥匙打开门,让开身子一边说道。

“哦,毛雪去上班了!梵露,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,恭喜你啊!”李时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,和自己一样,梵露是学计算机的,在如今互联网腾飞的时代,计算机这个行业太普遍了,工作虽然好找,可工资一般都不会太高。

梵露能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,李时真心为她感到庆幸。至于毛雪,虽然不同班,李时却也知道,外语系的系花,她经常来班里找梵露,几乎全班人都知道两人关系不错。

“也不是什么多好的工作,学计算机只不过是我当初的爱好而已,我现在我表姐的一家玉器店上班。”知道李时的处境一直都不是很好,梵露说话也很有分寸,见他神情有些低落,立即又说道:“李时,你应该还没有吃饭吧,正好我也没吃,走吧,我请你。”

孤男寡女独处一室,气氛很是微妙,梵露感觉有些不太自然,李时看上去虽然还算老实,可身为同班的同学,彼此的事情都了解一些,李时和张小琳的事情她也听说过,刚才两人走在一起还没什么,现在到了公寓,梵露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。的确,李时有了透视能力,他时不时盯着梵露的胸前和腹下,这让梵露无意间感应到了。

此时,梵露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情都使得李时浮想联翩,本想着进屋后对方会倒杯水给自己,然后再聊深入话题,却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,李时想到自己还是太急切了,只得点了点头答应下来。


看到段发的死相,宋健行再也无法淡定了,他和段发同流合污十余年,段发是他最好用最忠诚来的猎犬,现在猎犬死了,宋健行能做的选择不多,他需要知道拍下照片的人是谁,他们到底掌握了什么。

“你是谁?”宋健行的言语中全是愤怒。

“我叫李时。”李时平静的报上名号。

电话对面沉默的好一会,才再次传来宋健行质问的声音:“你就是打伤我儿子的那个李时,你胆子不小啊!你发给我这张照片是什么意思,在杀了段发之后,你还想来杀我吗?”

此时,宋健行的心情不像表现的那么淡定,他想不明白,李时明明关在拘留所里,又是怎么得到这张照片的。

难道李时背后,有着什么势力?宋健行开始胡思乱想,加上最近市委班子要进行调整,他的政敌都在蠢蠢欲动,就让他更感到紧张了。

“我要声明一点,段发是自杀的,他用自己枪打爆了自己的头,而你们……”李时停顿了一下,然后用低沉的语调,一字一顿的说:“也会是同样的下场。”

宋健行额头冒出了冷汗:“你想怎么样?我警告你,不要乱来。”

李时下面的话,让宋健行感觉如坠冰窟,浑身的汗毛孔都紧缩了起来,一阵冰冷的寒意从脚底板一直冲到了头皮。

“等着我。”

“你不要乱来啊!”宋健行不由急了。

李时挂断了电话,拿掉手机卡,继续隐藏在夜幕中,远远的盯着张明的一举一动。他看到张明又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宋健行打来的。在失去了好用的猎犬段发后,宋健行迫不及待的找到了第二只猎犬张明。

得知宋健行受到了威胁,张明感到莫名的恐惧,他想不明白李时的胆子怎么会那么大,又是谁在帮李时。不过这也是一个机会,如果能把李时的事情摆平,段发死后空出来的位置,就是他的了。

张明向宋健行保证,一定会把事情处理好。然后打电话回刑警大队,让值夜班的警员查看李时的情况。结果让张明又惊又怕,特别监禁室内空无一人,不但李时不在里面,就连关在一处的杨军和乐毅也不见了,而负责巡逻的警员都被打昏了。

在张明打电话回去询问前,根本没有人发现李时他们逃走,在电话边留守的警员,正在用电脑上网看新闻,广南市警擦局长段发,在情妇家中举枪自杀的视频和照片,已经传播开来,比警方的调查报告还要详细。

“马上发布通缉令,全市通缉李时,一旦发现他的行踪,第一时间通知我……什么,杨军和乐毅也在逃?……你猪脑子吗,李时才是主犯,给我出动全部警力追捕他,一旦发现马上击毙。”

到了这个时候,张明还不忘给李时栽赃。远处偷听的李时唾了一口,除掉张明的决心更加强烈,真是不知悔改啊!段发的死是个意外,可张明,看来必须要弄死才行。

李时就像一个老猎人,开始耐心的寻找捕猎的时机……

张明没有时间继续跟赵晓纠缠,段发既然死了,名声臭一点也就臭一点吧!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,“扒粪者”会让自己身败名裂,但李时这样的人,弄不好就会让自己身死。

张明知道,段发的死一定跟李时有关,而李时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市长宋健行,也可能就是他自己。一想到这里,张明额头的冷汗就不停的冒出来,浑身的汗毛孔张开,即使将车内的空调开到最大,还是让他感到五内俱焚。

要指望警方马上抓住李时是不可能的,他需要动用更加极端一些的力量,务必将李时在精神和肉体上全面的抹杀,这样才能永绝后患。至于李时背后可能存在的势力,到时候让市长大人去操心。

张明开车离开现场,来到五公里外的一家夜总会,保安很殷勤的请张明进去,看得出他经常到这个地方来。就在夜总会门口,一个H昏头的红发太妹正在用脑袋顶墙,在她身后三个一脸坏笑的混混,正在解红发太妹的裤带,想要做什么一眼就看得出来,而作为警察的张明就像没看到一样,在保安的引领下走进了夜总会。

李时没有跟进夜总会,而是站在远处观察了一阵,他的视线中,夜总会的外墙消失,他看着张明上到二楼,与守在楼梯口的混混说了几句话,因为距离实在太远,夜总会内杂音又大,没有挺清楚他们说什么。

张明推开一个混混往里走,一脚踹开了走廊尽头的办公室大门,在办公室内,,男子看到张明进来,挣扎想要离开,被男子狠狠抽了两巴掌,使她不得不留下来配合表演。

李时绕道夜总会后面,聆听着张明与男主角的对话。

“大伟哥,你就是这么招待我的吗?”张明掏出手枪,朝着天棚开了一枪,显得很是愤怒。

“啊!”女人尖叫一声,忙乱的躲到了墙角处,眼神惊惧的看着张明。

大伟哥本名叫宋伟,是宋家打不着的一个乡下亲戚,原本就是村里的地痞混混,听说宋健行当上市长,他就跑来广南混日子,死皮赖脸的管宋健行叫二叔。最初,宋健行根本不搭理他,后来宋龙惹了一点麻烦,宋伟全部承担了下来,蹲了三个月的大牢,这才被宋家接受为猎犬之一,并在段发和张明的默认下,发展起了一个不小的势力。

宋龙在外面惹是生非,越来越肆无忌惮,跟宋伟的推波助澜也有一定的关系。

此时,宋伟正光着屁股大叫:“我艹!老张你干嘛?要是把我吓得不好使了,你负得起责任嘛你!”

张明冷声道:“让她滚出去,把衣服穿上,我有事跟你说。”

“什么事就不能等等。”宋伟对上了张明冷漠异常的眼神,那张严肃的面孔也让他知道是出事了,不再废话,将女人赶了出去,随即也穿好了裤子,问道:“张队,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瞧把你急的?”

“段局长死了。”张明一句话让宋伟感觉后背一凉。混混出身的宋伟,很清楚他的一切是怎么来的,除了宋家的关照外,更离不开段发的扶持,这两者缺一不可。现在段发死了,这让他如何不害怕?


约莫过了一个小时的时间,李时才终于看完了这本破书,当他合上书的一瞬间,嘴角竟浮现出一抹自信的笑意。破书里面的内容已全被他背了下来,且已是融入理解,只待实践了。在他看来,书里那些古老的针灸治疗法绝对是国率精华,如果运用得好,那缓解老大娘的恶性肿瘤也不无可能。

想到就做,李时拿着书直接走到了图书馆的管理员那里,瞧在收银台正斗地主的值班同学问道:“同学,这本书可以卖给我吗,我想买!”。

听到这莫名的声音,管理员顿时一愣,暗道这小子是没睡醒不成,学校图书馆是借书的地方,书又不能卖。

李时的话无疑给了那吊丝男一个炸弹,使对方顿时就抬起头来,没好气的道:“同学,你新来的吧,图书馆的书不能卖难道你不知道?”

“这个规矩我自然懂,我的意思是……”李时停顿了一下,还故意瞄了一眼摄像头,把那比自己还要穷酸的吊丝哥叫到一旁说道:“同学,你看看这里,我刚才搬着椅子才找到了这本书,上面也没有标签,还有那么多的灰尘,图书馆肯定没有备案,你能不能通融一下,这本书对我真有用,如果可以的话,这里有五百块钱……”

虽然书上的东西李时已经完全记住了,但李时还是想把这本古老的针灸治疗破书带在身边,以后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也可以对图深究一下,当然,最主要的还是他起了私心,想占为己有。毕竟这么好的东西,不是说别人没发现,而是对现在的人来说根本就没用,也只有他这种带有特殊能力的人才能发挥作用。看看时间都接近午夜了,图书馆人不多,李时这才想私下和对方交易。

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,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。管理员工资又不高,这位同学能在电脑前斗地主显然也不是很负责,他立即也明白了李时的意思,看着李时避开摄像头伸来的那几张百元大钞心中不由一阵痒痒,这可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啊。

“先给我看看是什么书。”管理员生怕是被李时撕下去的标签,谨慎的看了四周一眼,这才接过书仔细观察。看着这本破书和废纸没什么区别了,还真有可能没备案。于是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。

其实,在大学的图书馆中,也有学生偷书的经历,只不过被发现的终究是少数,让李时偷书他是做不到,只能通过这种方法给自己找个借口而已。

走出图书馆,两人的私下交易并没有被发现。时刻也不早了,李时直接回去了宿舍,看了这么久的书,精神消耗得有点大,他打算好好地休息一下。

……

第二天上午九点,301军区总医院,刚刚上班一个多小时,董成便接到了护士的电话,说昨天送进来的老大娘有些轻微的咳血。听到这个消息,董成赶紧带着以自己为首的专家组走进了抢救室。

李时走进病房,见专家组正在病床前会诊,他默默地站到角落,听他们询问老大娘的病情,让他欣喜的是专家组问的那些问题,正是自己今天想要问的问题,看来昨天的恶补不仅仅是记住了书上的内容,而且自己已经能够将书上的内容融会贯通,基本上达到跟专家同步的地步了。

专家组走了,李时也没什么可问的了,他直接拿出自己刚才从药店买的芒针给老大娘下针。

老大娘本来就觉得自己没大病,最多就是扁桃体发炎,见李时给自己下针,更觉得不是大病,在她的印象中针灸也就能治头疼脑热小病小灾。

李时自从昨晚看了那些书,今天再看老大娘的喉部,看到的已经不再是一团黑气,而是清晰地看到了一个硕大的肉瘤哽在那里,甚至肿瘤内部的血流变化都看得一清二楚。

原来透视眼跟电脑一样啊,不但硬件要好,还要有好软件,自己的眼虽然能透视,但是因为脑子里缺乏对病症的相关知识,那个肿瘤看起来就像一团黑气,昨晚恶补一通,那团黑气看在眼里就能清晰成肿瘤了。

看来以后透视东西的时候,还需要学习相关的知识,要不然即使透视到了,也叫不出名堂,甚至清晰度也不行。

虽然是第一次给人下针,但他看老大娘身上的脉络就像透明一样,下针位置和深浅相当精准,一开始那几根手法有点生疏,可他根据书上描述的动作要领,很快就能做得娴熟。

一丛梅花针下在老大娘的喉部,这要是换了前几天的李时,看到这种情景肯定会有心惊肉跳的感觉,毕竟喉部是人体的敏感部位,那么长的钢丝针深深地扎进去,稍微有点差池就能酿成大错。

老大娘居然一副很受用的样子,也不咳了,眼睛微闭,就像在家晒太阳一样,脸上还带着点惬意。

李时从包里拿出买的冬虫夏草和海参等补品,并告诉老大娘的儿子怎样给老人服用。

那汉子拿着这些补品,感动得眼泪汪汪的,虽然他从没买过这些东西,但他听说过这些名字,知道全都价格不菲。

李时怕他一激动说漏了嘴,朝他使个眼色,笑道:“这就是些普通营养品,给大娘补补身子,反正没啥大病,住几天就好了。”

等到把针起下来,老大娘刚才因为咳血而苍白的脸色居然有了红晕,还一个劲儿夸李时的手法好,下针居然一点都没觉得疼。

李时知道,下针之所以能引起疼痛,除了因为手法不到位以外,关键是没找准穴位,只要穴位找准了,病人除了感觉涨、麻以外,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的。

从病房出来,李时去了董成的办公室。

董成的脸色有点沉重,见李时进来,让他坐下后也没说什么,只是征询地看着他,这个狡猾的老狐狸,知道他肯定有什么要说。

“我给大娘针灸了。”李时虽然跟这位呼吸科专家接触不多,但是经过两次接触彼此已经引为同道,说话也不用藏着掖着。

“你给她针灸?”虽然董成很看好李时,但是听了他的话还是吃了一惊,用针灸治疗一个癌症晚期患者,即使是他这个浸淫医学多年的专家,也是第一次听说。


情急之下李时不敢多想,根据从书上看到的穴位快速出手在俩人的喉部点了两下。当即是立杆见影,这方法还真管用,那两粒本来要进入杀手肚里的药丸马上停在喉管中,不再继续往胃里下滑落。

只是停在那里也不行,眼看着药丸正在迅速地溶解,李时又急忙在俩人身上点了几下,两名杀手马上大口呕吐起来,胃里的东西就像被很大压力给压出来一样,喷薄而出,在这些东西的冲击之下,喉管里的药物瞬间被冲洗出来。

“死,解决不了问题,还是把实话说了,留一条命多好!”李时脸上的笑意更浓了,这由不得他不开心,无意中又掌握了一门技艺,那就是点穴功。

人身上所有的穴位,包括各个穴位的功能,在他心里一清二楚,当时看那本《神针灸法》目的就是要治病救人,真的没存其他想法,想不到助人者天助,让自己有了这么一项实用性很强的技能。

对于点穴一说,饶是俩杀手功夫高强,也只是把它作为传说中的一种功夫来看,想不到现在居然碰上了真正的点穴功。

而且不仅仅是传说中把人点得不能动弹,甚至能够改变人的生理状况,他们身上这种毒药其毒无比,吞下去能在几十秒之内让人毙命,就这样居然还让他给解了,看来他们是碰上真正的高手了。

对方用枪打不死,搏斗不是对手,吞药自杀也被解了,两名杀手知道自己不是对手,也就彻底放弃了抵抗,只是他们干的就是杀人的勾当,任务失败即使自我了断也不能供出雇主实情,这是江湖规矩,事已至此,俩人只好把眼一闭,一副要杀要剐随便你的模样。

滚刀肉啊!

李时摸着下巴琢磨怎么才能让对方开口,看得出这俩人相当专业,抱着不成功则成仁的决心,要不然衣领上也不会准备毒药,而且失败之后能毫不犹豫地吞药自杀!

看样子暴打一顿是不管用了,把俩人的手枪给他?貌似对这一类亡命徒也不大管用,人家死都不怕!

李时下意识摸到了身上带着的芒针,脑子里灵光一现,人身上有很多要穴,有些穴位只要扎下去会让人有生不如死的痛苦,对于书上那个说法他还抱有怀疑态度,现在正好拿这俩家伙做个临床实验。

想到这,李时脸上的笑意更浓了,甚至还带着令俩杀手毛骨悚然的一丝邪气,只见他摸出芒针,先点了俩人的麻穴,让他们动弹不得,然后在俩人身上每人给扎了几根。

刚刚扎进去那俩人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,咬着牙死扛,但是很快就坚持不住了,李时见他们的俩先是憋得通红,接着又蜡黄,很快满脸都绿了……

很明显,他们太痛苦了,只是身为杀手,又是练家子,都有超乎常人的毅力,始终在坚持着不叫出来,但是巨大的痛苦还是掩饰不住地在脸上表现出来了。

李时好整以暇地蹲在那里观察着俩人的变化,见他们的脸色变化如此之快,不禁笑道:“想不到你们还会变脸,还没决定喜欢那种颜色?说了吧,说实话我就放了你们。”

见他们还在硬扛,李时又继续引诱道:“要不然这样,只要你们说实话,我就杀掉你们,不让你们活受罪了。”

“我说——啊——”俩人终于抵抗不住,大叫起来。

这火车站上虽然人声嘈杂,但是这么大声惨叫还不得把铁路警察招来,李时赶紧抬手点了他们的哑穴,这回好了,任凭俩人多么痛苦,疼得眼珠子都要爆出来,浑身的汗水都湿透了,也发不出一点声音来。

可是李时一想静音了也不行,他们怎么说实话!

李时给俩人起了针,解开哑穴:“这回可以说了,但我警告你们,要是敢编瞎话骗我,再扎下去的针就没有刚才那么温和了!”

两名杀手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么残酷的刑罚,既然开口说了,他们也没打算编瞎话,竹筒倒豆子把事情说了出来。

其实这事一点都不复杂,正如李时猜想的那样,这俩人就是宋健行托人雇的,除了让他们干脆利落地干掉李时,另外就是别墅里那个男的,那人居然是广南市的副书记。

本来这次人事调整,已经基本敲定宋健行去上班,只等到时候宣布了,想不到马上面临宣布了,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他在的位置被另一人顶替,据说已经内定了。

这个消息对宋健行来说不啻晴天霹雳,他一心去发展,对广南的人事安排早已不做准备,这次书记调离,如果不是他要去的话,他当仁不让是接替书记,想不到事情发生逆转,让他措手不及。

现在接替书记的有两个人选,一个是副书记,另一个就是常务副市长韩秋实,俩人实力相当,都有希望,最近一直在暗中较劲,都想坐到书记的位子上。

宋健行去不了,广南这边又疏于打理,让他处境尴尬,如果到时候一宣布,他原地不动,原来的下属居然上位成了一把手,这是他不能容忍的。

如果不是因为李时的原因,也许他还没这么大决心,能到雇凶杀人的地步,但是雇凶杀人这事跟杀人犯杀人是一样的,只要杀过一个人,往后再杀多少个都很容易下手了。

反正雇人了,正好借机打掉对手,他就让这俩杀手杀掉李时之后,附带杀死副书记,以造成韩秋实雇凶杀人的假象,想一石二鸟打掉两个对手。

真是打得好算盘啊,不愧是混官场的,李时本来还觉得,如果宋健行真心服软就此罢手,他肯定不去找他们的麻烦,那个宋龙虽然可恨,被自己折断手腕也算得到惩罚,也就算了。

现在事情到了这个地步,不管是宋龙还是他的混蛋老爹,都要吃点苦头了。

他摸着下巴看着那俩杀手,邪邪地一笑:“至于你们二位,我该怎么处理你们,你俩是想死呢,还是想死呢!”


“李时,我要离开学校了,看在我们是同乡的份上,这是我最后一次出来警告你,如果你是真的希望我好,那么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。”又到了分手的季节,一身名牌的张小琳目光轻蔑的看着眼前的精瘦男人,那洗得露纱的衬衫和严重脱色的牛仔裤使她心里一阵厌恶,如果不是怕对方今后对自己死缠烂打,她恨不得立即离开。

“小琳,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还不如那个你认识不到三个月的庄邦谦?就因为那个老男人有钱?”李时心中无力,看到对方绝然而然的神情以及毫无情面的话语,他知道很难挽回今天的局面,只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,纯粹的青春誓言在金钱和权势面前竟是如此经不起考验……

“李时,你应该清楚,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,况且我要的生活你根本给不了,庄邦谦并不是你想的一无是处,他送我车,送我房,还送我这么多名贵的首饰,他还答应我,等我怀孕后我们就会结婚,而你呢,除了那些虚幻的言语外,又给过我什么?之前是我太傻了,是庄帮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生活,那一层面的享受,我想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。好了,我要走了,你好自为之吧!”

望着那个逐渐远去的身影,既熟悉又陌生,李时呆呆的站在那愣神了好大一会,这才明白什么叫做六月黄昏七夕夜,他无非只是悲催沙中的一粒尘埃。谈不上死去活来,因为傻子也知道这种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去珍惜,尽管很痛心,但张小琳说的一点没错,俩人的确什么也没有发生,一直以来都是李时一厢情愿,浪费了太多的表情。

白菜都让猪给啃了,真是亮瞎了狗眼,早知道也不会正人君子,直接上了再说。世间最不过的是没有后悔药,黄花已有主,当了小三,做了情人,那狗日的逼味亏了李时,亏了他多年投入的情感。

乌龟山上葬了很多死人,老坟山常年不见人影,静寂的可怕,一包万宝路拿在手里,李时一根接着一根的吸,浓烟薰得他眼泪直流,心中总有道过不去的坎,痛惜的不全然是张小琳,而是四年大学别人都在炫耀上了多少女人的时候,李时却洁身自爱独自神伤。

森林已远去,独木而良栖,坟头反思,五里外的广南大学与此遥遥对望,灯火通明,仿佛心之神塔,人影模糊闪烁,又使人更之迷离,李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。

也不知过了多久,一阵凉风吹来,醒人发脑,李时缓缓睁开眼睛,发现已是星高夜明,他正要翻身爬起,这时几个隐隐絮絮的声音传了过来。

“麻豆个逼,老子这回怕是要发了,是明代古墓,真是时来运转呀,小四,用心点,赶紧刨,里面可都是古董啊!”

“二马哥,不太对劲啊,这具女尸保存得这么完好,怎么就没有棺材呢,而且你看她穿着打扮跟仙女似的,不太像是明代的人……”

“管她哪里的人,能让你发财就行了,先检查一下有什么好东西……妈逼,长得这么漂亮,金器首饰一样没有,没想到是个穷光蛋,嗯?有块小石头,手上还有个破戒指……二马哥,这身衣服一定很值钱……哇,身材真好,皮肤好光滑……小四,一人**一仗……”

奸尸?

盗墓?

细心聆听了一会,李时的头皮全耸了起来,碰上盗墓也就算了,对方还要奸尸?真晦气啊!倒霉事情全在一天赶上了,他很想离开,可又怕惊动了对方,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要是被对方发现了肯定要杀人灭口,可要不离开的话,警察来了会不会把他当成是放风的同伙呢?

左右为难,两个盗墓者就在前方数十米开外,李时有心伸张正义却是无胆逢生,一想到对方手上有锄头有铲,他真有些后悔来到这个鬼地方。回想起来,阵阵生寒,自己怎么会在坟头上昏睡过去,乌龟山是出了名的野战场地,除了学生,平常还真没什么人来,更不用说晚上了。

噼噼啪啪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,一波接着一波,听了使人心生荡漾,感情是两个盗墓者开始了节奏运动,果真是亡命之徒啊!也不怕尸毒缠身嗑屁?

李时哆嗦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,不是勇气欠佳,而是颠覆了生平想像,此情此景太震慑人心了,说出去会有人相信吗?电话拿在手上犹豫了好久也没有按下那三个数字,好在没过多久整个山头便静了下来。看到两个模糊的身影朝有光的地方快速离去,李时悬跳的心脏才好受了一些,赶紧爬起,也尾随两人悄悄离去。

李时此刻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赶紧回到宿舍,然后把今天的事情全部忘了。借着月光,两个盗墓者跑得比兔子还快,李时的双脚也是如同两个风火轮,一前一后,双方相距大概千米。李时只顾跑也不敢抬头,可两个盗墓者不一样,当他们看到后头有个黑影追上来时,顿时亡魂皆冒,冷汗直流,没过一会就直挺挺地栽倒在田埂上,瞬间口吐白沫,全身不停的抽搐着。

李时念头坚定,丝毫没发现前方两人倒下的场景,之所以尾随两人是因为学校就在前方,为了不被人查出认做同伙,他没有任何杂念,也不敢做任何停留,只管一个劲的低着头往前跑,浑然没发现自己无心的举动吓得两个盗墓者体内尸毒提前发作。

奸尸,而且还是没有腐化的古尸,也不知是沉睡百年还是千年,这得沉积多大的阴气和毒气?违背常理的事情,想想都让人觉得害怕,看一眼会让人生寒,摸一下三天不用吃饭,更不用说是去……

“救……救我……”

李时目不斜视,被一只突然伸出的手吓得一个踉跄,三魂七魄只差没离体而去,如果是之前碰上这种事情,李时肯定是头也不回的跑,但定睛一看发现是两名盗墓者时,他神情反而淡定了下来。早已惊吓过头,也不差这一会了,那墓里的死人李时没有勇气去查看,但两个盗墓者的形态还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。

“你们刚才不是还很销魂的嘛,怎么现在就变得要死不活了。”看到两人口吐白沫,其中一人更是早已人事不知,李时忍不禁邪邪一笑,没想到中了尸毒原来是这个样子的。

“救我,求你……救救我,这里有一个戒指,还有一块石头,都是古董,只要你救……我都给你……”

“给我?”

李时心下一动,转身的步伐不由又停了下来。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,眼前这个身材瘦小,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的盗墓者怎么看都像是狡猾之辈,眼看就要嗑屁了,这才说把东西给自己?

关键时候知道取舍,证明还有点小聪明,李时看着他手上伸来的东西,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,之前在山头上就有听到这两人的对话,现在一看,果真是一个戒指和一个不成规格的石子。两样东西拿在手上,入手一阵冰凉,李时没有细看,直接塞进了衣兜。

“等着吧,回头我帮你打急救电话!”丢下一句绵绵无期的话,李时没敢多作停留,很快消失在夜幕之间。看到他拿了东西就走,只剩下出气的盗墓者翻了翻白眼无力倒了下去。

救他?

李时又不是傻子,明明半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还怎么救?再说了,去救一个盗墓的亡命之徒谁知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,已经够倒霉了,要是再出点什么事,即没有背景又没有靠山,折腾起来那还不如直接跳楼算了。

盗墓不专业,还色胆包天,连死人都敢搞,这种人死了也活该!

李时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,没阻止两人施暴已经让他很内疚了,无力为之和有力担之都是看人看事的。拿了东西和没拿东西完全是两码事,虽然没有人看见,但留个心眼总归是好的。知道那套衣服才是真正的古董,李时没有拿,也不敢拿。

……

学校大门锁了,没法回到宿舍,看看时间差不多天也快亮了。李时选了间网吧要了个包厢,把门插上,确定没有摄像头后,这才把东西拿了出来。一个硬邦邦有点像木头制作的宽边戒指,上面纹刻了一些图案,感觉很古朴,形象却跟路摊上那些骗人的东西一般无二,仔细观摩一会,也没有看出个名堂来。

这个戒指材质很硬,也不知在地下埋藏了多久,如果不是知道从古墓里挖出来的,别人见了说不定真把它当路摊货给扔了。看似很普通的戒指,李时知道它应该没有那么简单,要真是普通的东西埋在地下早就没有渣了。

李时把戒指套在了无名指上,没想到大小还刚好合适,伸手看了看发现没什么特别突出,想了想也就没有再取下来。毕竟普通人带个普通的木头戒指也不会有人说什么。放下戒指的事情,李时接着又拿出了那颗酷似冰糖的白色小石头。

这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石块被李时握在手上有一种透骨的冰凉,当他两个手指捏起来对着灯光照看时,突地白光一闪,李时身子一怔,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禁固了一般,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,只见手上的小石头化成了一团雾气融入了他的双眸当中。

李时啊叫一声,本能的闭上了双眼,眼皮不自觉的抽搐着,想要再次睁开却是千难万难,是毒气?自己要瞎了吗?李时大惊失色,刚冒出这个念头,大脑顿时一滞,随即整个人便晕厥了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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