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,从十二年前到今天,都是整个上流圈子里的笑柄。
他们嘲笑我的叛逆,讽刺我的倒贴,更讥笑我花了整整十年没能拴住一个男人的心,一个大小姐,为他当牛做马自降身价当保姆。
——可我从未后悔过。
直到半个月前何雯雯的出现,她曾做了裴津之两年的养妹,阴差阳错二人分离,如今团聚本该是喜事,可何雯雯却在听说裴津之要和我结婚时,却忽然间发了疯。
她说,要裴津之在我和她之间选一个,否则她就去死。
悲伤的记忆是一块毛玻璃,我不能清晰得记得当日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我只记得裴津之紧紧地握住了何雯雯的手,毫不犹豫地推开了我。
他那双被名利场养出来的杀伐果断的眸子,唯独在看向何雯雯时会软成一池春水。
是啊,恋爱中的女人,怎么会察觉不到爱人的变心和犹豫呢?
当晚我喝的大醉,去我们的家里找裴津之,想问个清楚,却看到了二人在我们的房间抵死缠绵,难分难舍。
裴津之粗喘着,字字句句清晰地表白,他说他会和我在一起,不过是因为我的眼睛和何雯雯有五分相似。
他说,若不是我有钱好骗,还对他死心塌地,他绝不会答应我的表白。
......他将我所有的深情扭曲成了不堪,说笑般说给另一个女人,只为了哄她开心。
那我呢,我算什么?
我记得我当时几乎心神俱裂,踉跄着跑下别墅,却因为心神晃荡被飞驰的汽车撞到。
我受了不轻的伤,小腿骨折,可却依旧被裴津之催促着,要我去照料那因为水土不服的何雯雯。
罢了,罢了。
往日如烟,可终究,我要和裴津之有个了结。
至少要对得起十年前的自己吧。
我这样想,还是如裴津之所愿赶往了医院。
当我拄着拐杖,一瘸一拐地出现在顶层的vip病房时,整个病房里的所有人都瞬间消了音。
裴津之不耐烦地转头看我,见我如此狼狈的模样时一愣,可眼中的烦躁却丝毫都没有减少。
“怎么来的这么晚?
还不如不来,扫了大家伙的兴致。”
病房里已经围了一群裴津之的酒肉朋友,他们笑嘻嘻地看我,暧昧的目光在我何裴津之间不断流转。
“裴哥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——整个v市谁不晓得,嫂子对你可是深情一片,有你在的地方哪会没有她呢,是吧?”
戏谑的嘲讽和轻笑叫我皱起了眉,可还不等我开口,就见裴津之满脸不耐,竟是当众毫不留情地斥责了起哄的那人。
“叫什么嫂子,没有的事情。”
“以后也别这么叫了,没得叫外人误会。”
“姜小姐就是过来帮我照顾雯雯的——毕竟她是女孩子,做这些杂活也方便。”
姜小姐?
我们已经生疏到,只能称呼一句小姐和先生的地步了吗?
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应对这一切,应对那群人或诧异或嘲讽,亦或是怜悯的神色。
......这算什么?
“啊,姜小姐还不知道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