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顿好奶奶后,我们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前前后后把这件事捋了一遍。
我把导员对李洁做过的事和校方让我做假口供的交换条件说了一遍,还有辅导员又暗示我给他买鱼的事。
李父告诉我,他们也不想和解,可是那边告诉他们,如果不愿意和解就必须要解剖再查,这样孩子会很痛苦。
“而且那边的代表人说,如果不和解,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领到孩子的遗体。”
听到这我震惊了。
虽然我没有修读过法律,但我知道,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威胁。
他们就是欺负李父和李奶奶什么都不会,才用李洁的遗体这么威胁他们。
我提出要去警局改口供和提交新的证据,但这些都被李父一一否决了。
“我们就算提交了证据也不一定能让那个老师以命抵命,他们有钱请律师,我们没有啊。”
而且还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就是,我要真这么做了就是摆明了要跟校领导们对着干,那别说保研的事了,就算我自己考也不一定过得了复试那一关。
就算不说考研,我的毕业证也不一定能顺利拿到。
我有些泄气。
“难道就没有既不会影响到我的学业,又能帮助李洁的方法了吗?”
“有的。”
我惊喜扭头看去,却见李父的眼里只有破釜沉舟的决然。
“法律不能给我的公道,我可以自己去讨。”
“我想,小洁她奶不会怪我的。”
我一下就明白了李父指的方法是什么意思。
可是,这怎么可以!
就算是作恶多端,法律都不能制裁的恶人,那也应该交给天道去收。
怎么能让好人的手沾上恶人的血呢?
想了想,我告诉李父。
既然决定要破釜沉舟,那就让他们死在自己自私的欲望里。
我让李父照旧答应和解,但是一定要把这件事闹大,让他们用钱解决。
看辅导员让我和李洁送鱼的样子,想必之前没少做这样的事。
既然要收拾他,那也肯定要让他把吃进去的都给吐出来。
打定主意后李父很快找了家里人一起给记者放消息。
当时新闻出来的第一时间,校方的通报是说送鱼这件事并不属实,是谣传。
但是李洁当时是找她姑姑要的这一箱子鱼。
所以李洁的姑姑是可以作证的。
很快,网上就开始流传李洁姑姑跟记者的通话录音。
孩子本身是有心脏病的,清明放假,然后老师就明里暗里的暗示孩子,得买鱼,买活鱼,但是路途比较远,鱼到那块就已经死了,然后老师就非常生气,就处处为难这个孩子。
是这个孩子证明也是假的,根本没有心脏病,必须得每天出早操。
录音一经传出,各大媒体账号又是疯传。
校门口外面每天都堆满了记者。
好几次路过行政楼的办公室,我都能听到里面座机响个不停。
校领导联系不到李洁家属,又没办法解决网上的舆论,忍无可忍之下把辅导员踹了出来,让他自己收拾这个烂摊子。
可辅导员哪有什么办法,于是又找到了我。